北部湾港(000582) - 《负债管理办法》(经2025年12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制度发布与生效 - 本办法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并实施,替代2022年制度[2]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负债管理方式 - 负债管理实行资产负债率和带息负债双管控[14] - 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指标,带息负债总额为辅助指标[15] 部门职责 - 财务部牵头负责负债管理,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并管控带息负债规模[9] - 企划部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盘活存量资产[10] - 审计部对下属公司开展审计监督[11] 管理措施 - 建立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的监测与预警体系,每月关注财务指标[21] - 加强过程监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债务风险排查[22][23] 融资支持策略 - 支持留存利润补充资本,推进混改引入民营资本[25] - 支持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融资扩大规模[25] - 支持通过股债结合等方式融资控制债务风险[25] 下属公司管理 - 下属公司是落实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第一责任主体[26] - 对落实办法不力公司及负责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26] - 对债务风险大的下属公司开展专项审计[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