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 - 《总经理工作细则》(经2025年12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制度发布与修订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8日发布实施,替代Q/BGGF BG 12 - 2019[2] - 该细则2016年首次发布,2019年第一次修订,本次第二次修订[4]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等[7]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业务[10] -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拟订制度[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15] - 总法律顾问负责法律事务[18] 总经理办公会议 - 四种情形总经理三日内召集会议[17] - 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含报董事会审批项[18] - 会议由总经理或授权副总召集主持[19] - 参会含高级管理人员,纪要保存至少10年[19] - 决议由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签署报送董事会[20] 其他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对不当行为担责[17][18] - “三重一大”决策党委会前置研究[19] - 拟定涉职工利益问题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22] - 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3] - 特定情形及时报告董事会[25] - 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