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 -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制度信息 - 债务性融资制度2025年12月8日发布实施,本次为第四次修订[2][4] 融资规定 - 债务性融资含银行借款等,不包括向公众募资[8] - 新增、续、变更授信需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11] 计划流程 - 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编制经三流程[14] 特殊情况 - 原则上不进行年度计划外融资,特殊情况需报批[15] 监督管理 - 多部门对债务性融资进行监督[17]
制度信息 - 债务性融资制度2025年12月8日发布实施,本次为第四次修订[2][4] 融资规定 - 债务性融资含银行借款等,不包括向公众募资[8] - 新增、续、变更授信需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11] 计划流程 - 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编制经三流程[14] 特殊情况 - 原则上不进行年度计划外融资,特殊情况需报批[15] 监督管理 - 多部门对债务性融资进行监督[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