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600376) - 首开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首开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1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筹备、组织 和联络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四条 公司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召集人可根据审议内容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议题涉及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