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00009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中信海直中信海直(SZ:000099)2025-12-08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2000年6月28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7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5770137元[6]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3600万股[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75770137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75770137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4][7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至1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0] -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每股收益大于0.05元时,公司应分配利润[16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应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足则不得增发新股等[161]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