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亚太药业亚太药业(SZ:002370)2025-12-08 19:16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和高管[2] 薪酬管理 - 薪酬委制定考核标准、政策与方案并年终考核[3] - 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6] 发放规则 - 独立董事津贴、董事和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年发[8]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后发放[10] 特殊情况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特定情形可取消发放[10] - 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10] 制度调整与生效 - 薪酬体系随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和通胀水平[13] - 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