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亚太药业亚太药业(SZ:002370)2025-12-08 19:17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9]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20] 买卖时间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股份变动报告 - 董高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7]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7] - 董高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参照执行[26] 减持与增持 - 董高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9] - 董高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起不超6个月[2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23]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24]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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