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001277) - 薪酬管理制度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 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除外)。本 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聘请的,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