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发起人为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1992年12月23日认购33,748,164股[3] - 公司1993年1月14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84084A[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70,208,597股,均为普通股[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不同情形收购股份的决议程序、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持有上限不同[4] - 特定人员股份转让有期限和比例限制,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质权标的[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持有5%以上股份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撤销请求权,期限60日[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维权和诉讼权利[6][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同主体提议召开有不同程序[10][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2]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应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建立审查和决策程序[22][23] - 交易满足多项条件需提交董事会批准,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有审议要求[24][25]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任职有股份和经验限制,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7][28][29] - 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5] 党委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5年,领导班子成员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33] - 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专职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一般有3年以上党龄[33] 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5]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37][38]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合并等事项需通知债权人[39][4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需成立清算组[41]
岭南控股(000524)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