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6038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瑞芯微瑞芯微(SH:603893)2025-12-08 19:4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指定证券投资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投资部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开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 别提前 10 日和 3 日通知,由证券投资部将盖有董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 过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经理(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1 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