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6038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会前3天书面通知[16] - 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分工 - 审计工作组提供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2] - 审计委员会评议报告,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4]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提真实性等意见[8]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8] 信息披露与记录保存 - 年度履职情况随年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