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6038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瑞芯微瑞芯微(SH:603893)2025-12-08 19: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临时股东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重大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2]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关联股东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5日前向董事会主动声明关联关系[23] 董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25]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获选董事所得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26]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7]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8] 会议结束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8]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决议[29] 业务合同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特定人员订立重要业务管理合同[30] 公告说明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信息[32]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其他不含[3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修订[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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