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3007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书面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离职相关信息[7] 人员确定与手续办理 - 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董事辞职生效等情况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5] 义务与追责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离职后2年内有效[6]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