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300780)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12月)
德恩精工德恩精工(SZ:300780)2025-12-08 19:46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 50%但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关联交易规则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资金管理规定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6]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6]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6] 控股股东约束 - 不得直接或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8] - 应承诺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违法违规占用资金及要求担保[9] 违规处理措施 - 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董事会可要求赔偿并追究责任[12] - 董事协助侵占公司财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罢免或解聘责任人[12]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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