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30078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规程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 审计准备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 程中的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