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3007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德恩精工德恩精工(SZ:300780)2025-12-08 19:4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以上或超2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上且超2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或超100万元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需报告[6]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且超1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6] - 单次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报告[7] - 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债务等事项需报告[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9]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时点向董事长、经理报告重大信息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1] - 报告义务人需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2]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内幕交易等[12] - 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12] 制度相关 - 公司将追究瞒报、漏报、误报责任人责任[12]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1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4] - 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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