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0005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岭南控股岭南控股(SZ:000524)2025-12-08 19: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2]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八小时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经认可按期召开[14]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5]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委托与表决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1] - 表决一人一票,举手或记名投票表决[27] 表决结果通知与决议通过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秘书下一工作日通知[31]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关联提案表决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34] 提案审议限制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8] 暂缓表决情况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39]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包含届次、时间、议程等内容[41]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5] 决议落实与检查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后续会议通报[46] 档案保存期限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