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301446) - 章程修订对照表
福事特福事特(SZ:301446)2025-12-08 20:01

公司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面额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6]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至少10天应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书面通知[3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5]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1]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应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3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44]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或另行确定的支付期限内完成股利派发[45]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