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301446) -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6] - 兼任经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6] - 经理人员任期每届3年,连聘可连任[16] 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公司经理人员[1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10]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10]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聘任需披露情况并提示风险[10]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聘任需披露情况并提示风险[10] 工作要求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2]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提前一日通知全体与会人员[24] 关注事项 - 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需关注[28] - 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变动需关注[28] -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事项需关注[28] 绩效与责任 - 经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28] - 总经理应组织制订绩效和个人业绩评价标准和程序[28] - 总经理拟定人员薪酬等激励安排应以业绩评价为依据[28] - 经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公司或他人需担责[28] 规定修订 - 相关规定需按要求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