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顾问[5]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备案并公告[6]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备案并公告[6] 项目进展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8][27] 审计与鉴证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9][27] 项目重新论证与变更 - 超前次募投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重新论证并披露[10] - 募投项目变更经审议、发表意见,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距到账不超6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 12个月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累计不超超募资金30%[17] 节余与超募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度报告披露[24] - 节余募集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通过[25] 其他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募集资金情况[27] - 保荐或顾问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7] - 独立董事等可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8]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30] - 制度相关表述含本数情况说明[30]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30]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0] - 制度抵触时按规定执行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为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32] - 时间为2025年12月[32]
福事特(301446) -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