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3014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र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福事特液 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内 部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