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审议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0][11] 办理部门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务部协助办理[1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等多项工作,法务部协同调查并负责法律审查等工作[15] 资料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30] 情况关注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建立财务档案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31]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32]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34]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和追偿[35] 责任承担 - 公司作为保证人,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37] 破产处理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含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2]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的责任人相应处分[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长缆科技(00287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