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0028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长缆科技长缆科技(SZ:002879)2025-12-08 20:4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业绩预告条件及时间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年度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3]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14] 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3][6] - 依法披露信息应报送深交所和所在地证监局,在指定媒体发布[6] - 涉及商业秘密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0] 需立即或及时披露的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8]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应及时披露[18]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9] 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3][3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总裁等高管负责,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长召集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1] - 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先提供信息,证券部合规审查起草文稿,重大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2] 其他信息管理规定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33] - 对外披露信息等文件由证券部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密工作[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