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提案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或公司董事会享有董事提名权[14] 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1][3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36][3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5]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25] 股票发行授权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26] 股东会召开时间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召集通知[29] - 临时股东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召集通知[30][3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4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1]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7] 董事选举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51]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表决结果处理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8] 决议撤销与记录保存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69]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1][73]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