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等[7] 知情人名单提出与备案 - 定期报告和业绩公告知情人名单由董事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提出[8] - 其他业务知情人名单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送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报董事长或董秘批准备案[8] 登记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根据内幕信息扩散情况登记,与知情人签协议并填档案[10] - 涉及重大事项,董事会办公室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0] - 相关业务部门分阶段或定期更新知情人名单,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报送要求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高比例送转股份等事项需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4]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档案保存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期限自记录之日起至少10年[17]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3] - 违规造成严重损失按情节轻重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3] - 中介服务单位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25]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由其负责修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