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川仪股份川仪股份(SH:603100)2025-12-08 22: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14年7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7] - 2014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317.3176万元[7] - 住所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村1号,邮政编码为400700[7] 股份相关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9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已发行股份数为51317.317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6] -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4260.2854万股,占比48.3400%[15] -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372.9066万股,占比18.2132%[15] - 横河电机株式会社认购2101.576万股,占比7.1240%[15] - 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四种情形可触发股份回购[20] 股东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或规定总数的2/3等情形发生2个月内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75]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6] - 董事会可决定支付对价不超公司净资产10%的公司合并[76]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高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总法律顾问1名[9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9] 财务与分红 - 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 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04] - 利润分配时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104] -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7]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63]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 - 9人,设党委书记1人[63]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