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 -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 1页 共 8页 第七条 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 计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应设审计负责人一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工作。审计部的负责人必 须专职,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后由董事会任免。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 人的考核。 第九条 为保持审计部的独立性,审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