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30045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信服深信服(SZ:300454)2025-12-09 16:31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担保审批规则 - 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股东会审议时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其他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1] - 被担保人需在审议对外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交相关资料[1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上报董事会并披露信息[15]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16]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7] 担保管理职责 - 财经管理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17] - 应指派专人监控被担保人情况并建立财务台账、出具风险报告[18] - 债务到期应督促还款,未还款等情况需启动反担保追偿等措施[18]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控制风险措施[19]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按份额担责,拒绝承担超份额责任[19] 担保核查与制度生效 - 董事会每年核查全部担保行为,违规需采取措施并追责[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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