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300685)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所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投资管理,提高公司对 内及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投资、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 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 于投资、交易(以下简称"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 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