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30068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艾德生物艾德生物(SZ:300685)2025-12-09 17:1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4]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未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未超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长批准[7] - 与关联自然人(除担保、财务资助)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8] - 与关联人(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8]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批规定[9]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9][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董事个人或其任职企业与公司交易有关联关系,应向董事会披露[9] - 业务人员不确定交易是否关联及审批程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秘书不能判断则咨询专业机构[9] - 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时应主动回避,未回避其他股东或主持人有权要求其回避[11]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关联交易信息披露[13]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除外[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2]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或修订,提请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