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0] 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1]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3] 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9] 资金审核与协议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合理鉴证[10]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5] 专户设置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5] 资金补充与公告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现金管理 -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要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达到或超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15] - 超募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不用于高风险投资[15] 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21]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1] 内部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3] 外部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违规责任 - 公司董事、高管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若制度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等有抵触,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订亦同[29]
艾德生物(30068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