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30068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 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 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