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00294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下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7] - 未达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在董事会权限内授予总经理一定决策权限[8] 投资实施与管理 - 对外投资由总经理组织实施,战略投资管理线路负责具体事务管理[10] - 前期调研后属董事会或股东会权限的提交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11] - 项目实施方案审批通过后,由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13] - 战略投资管理线路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建立档案并报告进展[13] -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和资产管理,控制投资收益[13] - 公司向被投资企业派驻人员监督管理[13]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投资单位开展审计[15]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处置需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由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负责处置[17] - 战略投资管理线路审核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全程参与并报告进展[17]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投资管理工作[19]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授权批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文件保管等情况[19] - 对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并追究责任[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2]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