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森马服饰森马服饰(SZ:002563)2025-12-09 17: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19]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1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22]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3]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25] - 给予相适应津贴[25] 会议相关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1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