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301333)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诺思格(北 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 材料进行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年 月 日 1、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国艺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