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3006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