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30063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光莆股份光莆股份(SZ:300632)2025-12-09 17:32

交易权限 - 董事会可审议批准未来 12 个月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总额度[7]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7] 交易规则 - 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设账户,不得用他人账户[5] - 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按审批额度控资金规模[5] 操作流程 - 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制定交易方案及可行性报告[10] - 总经理审核交易方案及可行性报告[10] - 财务部逐笔报批,报告总经理和董事长[10] - 财务部提交协议,董事长签署合约[10] 信息管理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13] 风险控制 - 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批准 2 个交易日内披露交易信息[19] - 定期报告披露已开展交易信息[19] - 亏损或浮亏达规定标准时临时公告[19] 特殊情况 - 交易难逐次审议披露时,预计未来 12 个月交易范围等[19]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 12 个月,任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9] 适用范围与制度管理 - 子公司交易参照本制度执行[21]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执行[21]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订和解释[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