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3013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诺思格诺思格(SZ:301333)2025-12-09 17:32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其他储存介质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 送。 第四条 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 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