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603668)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0]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前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前报告[12] 其他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4]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5] 报告义务相关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24小时内履行报告义务[31] - 应书面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21] 信息披露管理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25]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5] 责任追究 - 信息报告义务人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上报或失实将被追责[29]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分析判断并披露信息[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