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5]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5]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日 - 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12] -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股东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6] 自行召集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7] 类别股决议 - 类别股股东会议决议需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方需为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1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16] - 选举董事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数之积[16]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17]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17]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8] 表决票处理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及比例[20]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21]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1] 普通股回购 - 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作出决议次日公告[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2]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修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5]
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