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天士力天士力(SH:600535)2025-12-09 18:32

财务报告披露 - 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当期发行文件[7]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8]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8]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8]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8] 重大事项披露 - 提供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0]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0]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0] -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0] - 重大事项出现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特殊情况披露 - 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2] - 财务信息差错更正对经审计报表有广泛性影响或改变盈亏性质,30个工作日内披露审计报告及经审计财务信息[12]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募集资金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用途[13]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13]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兑付,至少于支付日或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公告[13]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1个工作日内披露[13]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证券部会同财务部制订时间表,组织编制初稿,经审核、审议后载于指定网站披露[16]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收集信息报告董事长,经批准后载于指定网站披露[17] 其他制度要点 - 董事会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在年报内控部分披露意见[18] - 未公开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26]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采用书面与电子文档结合方式[28] - 董事会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28] - 公司有权追究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责任[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3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