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天士力天士力(SH:600535)2025-12-09 18:32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