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天士力天士力(SH:600535)2025-12-09 18:32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有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 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一)中长期发展决策权,包括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 (二)经理层成员选聘权,包括制定经理层选聘工作方案、稳妥开展经理层 选聘工作以及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坚持科学确定契约目标、规范任期管理、 严格考核退出等基本原则; (三)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包括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签订年度和任 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以及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 (四)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包括制定薪酬管理办法、制定薪酬分配方案 以及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