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天士力天士力(SH:600535)2025-12-09 18:32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份[6]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份[6]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7]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股份转让规定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8]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减持计划规则 - 公司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股份变动公告 - 公司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2]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董事会应处理相关人员违规买卖情况并收回所得收益[13] - 董事、高管违反制度将受监管机构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15] - 违反办法致公司受处罚和损失,董事会将给予相应处罚[15]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和自然人股东持股含配偶等相关人持股[13]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3]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3]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与法规或修改后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