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是职能部门[7]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可通过官网、新媒体等方式及股东会等形式[8] - 公司可通过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22] - 公司证券部可安排投资者参观接待及座谈沟通,相关部门应协助[17] - 公司应积极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9] 会议要求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2] - 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4]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应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14]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六种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21] 平台与渠道建设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20] - 公司开设的新媒体平台及访问地址应在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并更新[22] -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专线电话,工作时间应保证线路畅通[24] - 公司设立专门电子邮箱stock@tasly.com接收投资者邮件咨询[26] 其他规定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0] - 公司在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理性、客观,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0]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28]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30] - 公司可选择适当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避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