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0022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8] 审计委员会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22] - 会议召开3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23][24] - 作出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0] 审计委员会履职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应说明理由[19]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32] - 现场举手表决,通讯签字表决[33][34]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 记录人员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36] - 记录包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内容[37] 审计委员会决议 - 根据表决结果制作单独会议决议[39] - 与会委员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40] 审计委员会保密与档案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保密[4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2] 议事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