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4月1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74150508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66418930.83元中的30000万元出资整体变更设立[2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74150508股,均为普通股[3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4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4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4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瑕疵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52]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57]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7] - 控股股东等行使权利应维护上市公司利益[59]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63] - 控股股东等转让股份应遵守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及承诺[6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9]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88]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8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8]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11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0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04]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105] - 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主持[10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122] - 非职工董事选举可实行差额方式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30]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除特殊原因外不会搁置或不表决提案[131]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修改提案,变更则视为新提案,不在本次股东会表决[13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3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1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45]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八种情形之一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48] -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4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5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56] - 董事任期结束后,忠实义务三年内仍然有效[159] 董事会设置与决策 - 董事会由五至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16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低于公司相应指标50%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65][16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66] - 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贷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贷款[166]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67][1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7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77][17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8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0]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91]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193]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4]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9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8]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职权[200]
塔牌集团(00223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