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002233)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塔牌集团塔牌集团(SZ:002233)2025-12-09 18:33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规则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不超1%[13] - 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通过购买公司回购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获得的锁定期为12个月[15] - 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后续各期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7] - 公司应在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15] 持有人会议规则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给全体持有人[19] - 持有人会议应以出席人持有份额占全体持有人所持份额的50%(含50%)以上有效[20] - 每项议案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50%(含)以上同意通过,更高要求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为准[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22]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股票来源 - 资金来源于计提的年度激励奖金净额、员工其它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11] - 股票来源于上市公司回购、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自愿赠与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12] 参与对象与限制 - 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经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正式员工[7] - 有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的不能参与员工持股计划[9] 管理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2] 方案变更规则 - 存续期内具体方案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整体方案变更调整须提交股东会审议[31] 持有人权益处理 - 持有人擅自离职等情况,管理委员会以50%价格(往期原购买价格)赎回其份额[34] - 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且不作变更[36] -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有价格折扣,“持有人与公司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按不同情况确定权益[37] 计划终止与清算 -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即终止,由管理委员会清算并按份额分配[33] 董事会授权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和办理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具体事宜[41] - 授权董事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薪酬激励考核目标、考核办法[41] - 授权董事会确定、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受让公司回购股票交易价格[42] - 授权董事会确定、调整参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人员名单及分配份额[42] - 授权董事会确定、调整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形式[42] - 授权董事会确定、调整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形式[42] - 授权董事会确定、调整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42] - 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方式[42] -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其它事宜(超出方案规定情形除外)[42] 其他说明 -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承诺[44]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相关规定执行[44]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