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华联股份华联股份(SZ:000882)2025-12-09 18:3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7]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9]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视情况举行业绩说明会[13] - 为中小股东等现场参观、沟通提供便利[13] - 开设投资者关系咨询电话等并公布信息[14]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运维[14] - 指派专人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并审核[14] - 执行主体包括董事长等相关人员[15] - 董事长为事务全面负责人[15] - 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16]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0] 长期破净公司管理 - 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确认是否为长期破净公司[21] - 长期破净公司需在季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估值提升计划[21] - 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专项说明计划执行情况[21] - 长期破净公司指股票连续12个月收盘价均低于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公司[21] 纠纷与诉求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29] - 公司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应依法处理、及时答复[30] 信息使用与发布 - 来访活动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股票及衍生品[1] - 研究报告等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1] - 研究报告等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1] - 研究报告等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2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并保证内容客观真实[1] 其他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及时关注并适当回应[31] - 公司应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32] - 经书面授权的个人在现场进行来访活动视同公司行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