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华联股份华联股份(SZ:000882)2025-12-09 18:33

对外投资审议与披露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七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8]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 购买或出售股权交易累计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特殊投资规定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一般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20]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3]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证券投资豁免情况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适用证券投资等交易规定[25] - 作为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等交易行为,不适用相关规定[25] - 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用证券投资等交易规定[25] - 参与其他上市公司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不适用证券投资等交易规定[2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不适用证券投资等交易规定[25]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项目承办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4] 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 -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制定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加强对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31] - 公司应针对期货和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项目承办部门制定应急处理预案[31]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收集对外投资文件资料并办理财务手续[38] - 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外投资合规审核、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38]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定期检查并出具报告[38]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进行对外投资应追究责任[40] - 经办部门人员等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0]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2] - 制度未尽事宜以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或解释[4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43]